請容許我稍作自我簡介,我在2022年10月25日被捕,至今已經還柙17個月,我在本案件中有兩條控罪,控告我於九月及10月分別兩日「販運危險藥物」,我在11月的時候已經認罪,將會在2024年6月27日判刑。
其實我的吸毒年期很短,大概是從2020年才開始吧!對比其他人10年或以上的吸毒時間,我真的只算是新手,但不幸的是,我最墮落黑暗的時候,或者可以說在這兩年時間,我所吸食份量可能比其他人多,因為在毒品產業鏈上,我可以算得上市批發商,可以輕易接觸大量毒品。我曾試過一天吸食超過30克的可卡因,亦曾因為毒品,我曾兩年沒有回家,留下當時只有三歲的女兒及我太太,現在回想,亦感到十分後悔。
我在吸毒之前一直都有正職,一直都是從事銷售業務,亦在著名珠寶店工作,其後更在連鎖兒童用品店當上區域副經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