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
我由細至大係由社會福利署的寄養家庭裏長大,我由2歲至12歲一共住咗6個寄養家庭!先有第一個講起啦!住咗四年,由2歲至6歲,因為我太細個,所以叫家庭中的姨姨,叔叔及他們的兒子為爸爸,媽媽及哥哥,直至幼稚園畢業升上小一,我都沒有見過親生父母,一直都以為這個家就係我嘅屋企人。但係現實並非如此。
到我升上小一,有個人想嚟我屋企搵我,同埋要我上庭——要上家庭的進展庭。那一次係我第一次見到一個男人聲稱係餓親父!但以前太細了,甚麼都不懂!亦都冇同佢講任何說話,上完嗰次庭後,上次叫我上庭嗰個人又上嚟,仲帶咗我去另一個屋企,見到一個新的家庭。嗰次之後我就冇見過原本的爸爸,媽媽囉。我就知道我唔會再見到他們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