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人因為販運危險藥物,於2021年1月30號被捕,我中學學歷,現收押於荔枝角收押所,在這10個月裡我經歷了許多,首先是我的家庭,我是一位有太太有女兒的人,但由於這件事,令我的妻子在我於荔枝角收押所後的第二個月,便向我提出離婚,並在2021年11月由家事法院批準離婚,我十分後悔。因為吸毒和販毒,令我的家庭破壞。
本人今年39歲,在2016年12月也是因為販運危險藥物,判處5年8個月的刑期,在2019年1月12日出獄。在2019年2月我找了一份搬運的正當職業,但天意弄人,我在2019年5月份在工作期間受傷不能工作,要靠的工傷人工維持生計,工傷賠償一直領到2020年的2月份之後,公司已賠償了6萬的工傷補償,我一直想再找工作,但由於2020年香港疫情非常嚴重,根本找不到工作,我的壓力太大,因為要照顧家人和給他們生活費,在此時我的朋友就叫我吸食可卡因來減壓,經過一個月的吸毒後我的錢財也花光了,但是什麼事情也沒有解決,而且家人的生活費屋租等等的問題也接踵而來,所以本人在沒辦法之下,答應朋友幫他運一次毒品,可惜很不幸,我第一次幫朋友帶毒品就被捕,而且報酬也沒收到,而換來是今次的監禁。
本人被捕後真的十分後悔,因為吸毒本身已經錯,還要幫朋友帶毒品,就錯上加錯,因為毒品令本人家庭沒了,妻子沒了,女兒也沒了!本人在收押期間幸好見到胡頌恆神父,他一直開解我,和幫助我。我亦在收押期間申請工作,希望可以工作,使我更有積極態度去面對自己的人生,另外本人亦積極參加宗教班,我向神禱告,使我走向正路。
本人要洗心革面改過,因為我還有一位年紀大的母親要照顧,另外亦希望在出獄後一定要決心與毒品做鬥爭,不再做任何違法的事情,本人亦希望妻子和兒女都會給我一次機會,改過自新重新做人,在獄內一定遵規守紀,在出獄後做個對社會和家庭有貢獻的人,感恩在荔枝角收押所給我遇見神父引領我走回正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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