唯一最不好的就是無知,唯一好的是知識。
我希望我能在此信告知所有台灣同胞不要輕信任何人所說的東西,不然到時換來的結果是更嚴重的,不要聽任何人所說的話,要靠自己嚴正查明,不然要付出很嚴重的刑期、時間、代價。
沒有什麼犯了事可以回到自己的國家、用自己國家的刑罰去判您、移交您,而不是靠着您的想法去做,所以請所有台灣的同胞不要上人家的當,不要貪小便宜,不要被誘犯罪,販運毒品後果是非常嚴重的。
有些國家、地方、地區,很可能連命都沒有了,有些還要做上十幾年, 二十幾年牢,值不值得,(?) 很多時候不要到了犯了錯才去想,這樣一切都太遲了,唯一最不好的就是無知,唯一好的是知識。
我原本在台灣的時候結交了不好的長輩、朋友,我為了能幫助人,也沒有得到什麼代價,幫人做了一些不好的事,到後來面臨上法院準備去做牢。在這個時間聽信朋友所說的販毒,說出了事會給安家(費),出了事也在自己的國家判刑,移交,這一切都是沒有的,反而還要被自己國家犯相同事物的刑罰重了兩倍。走錯了一步就要去面對,不要在(再)錯下去,不然自己面臨的代價是很重的。
我2018年8月有人叫阿Y的向我提及運毒的旅程,並向我表示有五萬元台幣的報酬。在2018年9月我答應了阿Y。於2018年10月初另有一名男子叫阿H在台灣的一間旅社接我到台灣桃園機場,先出發(到)香港,再轉機到西班牙。到達柬埔寨(後),在柬埔寨出發到香港的那一天,H在飯店內給我綁上毒品在(到)我身體上,之後到達香港,在等阿H安排時在機場被抓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