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品遊戲 不值一試

我的案情是在2019年疫情到2020年。因為停課,所以經常踢足球而認識了一個人。他和我經常外出,去飲酒、去行街、去踢足球。有天,他找我幫他租一間酒店房,當時我沒有多想就答應了,因為他未夠18歲,和我說和父母鬧交,所以要在外住幾天。租了酒店,在酒店大堂將旅行喼給我,要求我放在房間,之後離開,我將酒店房卡給了他。之後的事,我從警方的CCTV證據看到他和一名男子一起上到房間,手亦有拎住一個袋。

之後他離開了,另一男子在房間,期間亦不斷出入。在早上他和我再次回到房間,我看到了很亂的房間。當時我不敢做任何事,亦不知他們在做什麼,亦不知道有毒品,只跟從他和我等到續租房間的時候。我們續完房離開了,我回家睡覺。再次收到他的電話,說想取得多一張房卡,要求一起回到酒店。我們一起到酒店後,他將我的身分證給了服務員,再接聽電話後就跑走離開了,而我被拘捕了。

我很後悔沒有報警,在當時我擔心他會做出事情對我不利。現在我知道後悔已經沒用,我想快點回家,回到父母的身邊,可以做的事情是希望能和年青人講不知(要)誤信人,誤交朋友。亦不要利用毒品來賺錢,這樣會傷害到別人,傷害自己,最重要是傷害到父母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