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人現正還押於羅湖懲教所,已經15個月了。回想起15個月前,即2020年3月,當時任職餐廳兼職侍應和網購代購生意,因社會運動及疫情肆虐影響下,工作量和收入也相應減少了,也感到有點徬惶。有一天,在旺角四處逛逛之際,遇上多年沒見的朋友,傾談了一會,說了近況。
他說有工作做可以賺點外快,會再聯絡我。隔天,他致電我,說有東西很急要「攞比(俾)人」。於是,我去了找他。他拜託我拿個環保袋,內裏有些普通的個人物品,有紙巾,鏡子,梳,還有個拉鍊(鏈)袋仔,(印)有很可愛的圖案的!他叫我送到附近給友人,然後會給我一點「酬勞」。於是,我便應他所指示前往目的地。但不幸地,在途中被便衣警員截停,要求出示證件及搜查。這是我人生第一次被截查…… 結果,那拉鍊(鏈)袋內原來是毒品!!!然後,朋友的電話也聯絡不上了!當時真係好震驚,但在我的隨身物品上搜出,都要被帶回警署了!從不接觸毒品的我,竟會有這遭遇,只怪自己冇檢查好袋內的物品和誤信了「朋友」。喺冇辦法嘅情況下,唯有承認咗罪責。
在警署逗留了2日,便到了九龍城裁判法院,然後便一直還押在這裏了。呢度嘅生活好刻板,沒有自由是最可怕的!沒有手機,好像甚麼都沒有的感覺,每一天很漫長,只有絕望的感覺。夏天會由朝熱到晚,冬天會很冰冷!吃的東西也只有限定的款式,每天大概也是「一樣」的。最心痛是要家人和朋友擔心自己,將來的路也不知怎去面對。現在只可靠書信去通訊,錯過了資訊發達的世界。在這裏過著「原始」生活,實在不好受。
在這奉勸所有人,要好好保護及保障自己。防人之心不可無。凡遇到相約情況,一定要謹慎檢查好內裏東西,不要輕易相信別人,要有警覺性!如果是毒品,更不應以身試法。遇到有懷疑,便不要以身犯險,(應)立即拒絕。毒品的禍害很深遠,自己亦要負上刑責,而且後果十分嚴重,前途盡毀。
不要因一時貪念而失去判斷性,做每件事前必定要三思。
共勉之
祝平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