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好!我今年35歲,現在還柙中,於2023年被捕,現已還柙了23個月,希望透過此函參加「反毒品運動」計劃及為我的案件撰寫求情信。我涉及一宗販運危險藥物及一宗管有第一類毒藥案件。
我出生於一個普通四人家庭,家中有爸爸、媽媽、姐姐,我排行最小,家中沒有任何人吸毒,我亦沒有吸毒的習慣,從來沒有接觸過毒品。
在2015年,我與前夫生了一個兒子。兒子出生後,一直由我親自照顧,白天照顧兒子,晚上出外兼職賺錢。前夫是一名運輸工人和賭徒,我和前夫一直關係欠佳。
直至兒子一歲,我和前夫分開了,我帶着兒子搬到朋友家中暫住,因為要獨力撫養兒子,完全沒有時間工作。之後便開始向政府申請綜緩。直至兒子升小一,父母亦相繼退休,家中的開支有增無減,生活壓力及負擔很大,我需要工作維持生計,便將兒子交由前夫照顧及取消綜緩。父母及兒子的生活費,家庭開支,甚至前夫的洗(使) 費,都是我一人負責,這個情況一直維持到我被捕。
我被捕的前一天,朋友說他有個朋友很忙,問我能否幫忙取一袋東西,放在我家中,等他朋友有空便取回。當時,我沒有過問袋中是甚麼,朋友亦沒有主動提及,因為大家都認識了一段時間,所以我沒有懷疑及顧慮便答應幫忙。
突襲逮捕
翌日,我正準備外出。出門時,突然有一群警察出現在我門外,將我毆打及拘捕。當時我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,待其他警察到場後便開始搜屋,搜出了一個旅行袋,裏面裝有幾包冰毒及大量偉哥。當時我有跟警察說行 李袋不屬於我,是我朋友暫放在我家中,我對袋內的東西毫不知情,但警察不相信。
在我家中錄取的口供,是警察自行填寫在簿仔後要求我簽名,表示我簽名後才告訴我簿仔的內容。我怕再被毆打,所以便配合他們。但簽名後他們 沒有告訴我簿仔內的口供内容。回到警署,警察在錄取正式口供前,曾對我作出恐嚇,表示開機錄影時,口供必須要按照他們預先安排的答案回答,內容細節都是警察要求我的。若不遵從他們的指示,會對我不利。我曾經表示要打電話及找律師,但被拒絕了。直至我收到本案的文件,律師分析案情後,表示因為毒品在我家中搜出及口供內有很多對我不利的內容。即使我不認罪,選擇打官司的勝算亦很低,我沒有信心所以選擇認罪。
我是直至被捕當刻才知道自己被朋友利用了。我沒有任何報酬,對整件事毫不知情。但現在需要面對很長的刑期,對此我感到很後悔及自責,因為誤信朋友,導致付出了很大的代價。
思念家人
我被捕後,要即時還押在懲教所,現已還柙了二十三個月,在獄中除了失去自由,最難受是要與家人及兒子分開。每當我想起現在兒子沒有媽媽在身邊照顧,我都非常痛心及自責。
每當我想起現在兒子沒有媽媽在身邊照顧,我都非常痛心及自責。
現時兒子交由前夫照顧,與他的女友同住,女方育有一名女兒及目前正在懷孕,小女兒即將出生,家中環境惡劣及家庭開支非常龐大。在我入獄期間,前夫多次向我爸爸索取我兒子的生活費、醫療買及學校開支等。兒子在家中沒有私人空間,沒有睡床,只能睡在地上的帳篷內。不久後,他們的小女兒出生,情況將會變得更加惡劣。
我還柙期間,兒子曾探訪數次,由於家人沒有時間接送我兒子,所以一直不能申請親子探訪。我沒有前夫的聯絡方法及地址,所以和兒子沒有書信往來。前夫經常失聯,每次都是他主動聯絡我們,內容都是拿兒子的生活費及學校開支,甚至他本人的使費。
我入獄後,對兒子的情況一無所知。直至今年暑假,我兒子在我爸爸家中暫住了 一段時間,及後得悉兒子現時的居住環境十分惡劣,我父母有意想將我兒子接回,但被前夫拒絕了。
在我還柙期間,主要都是爸爸来探我,媽媽是退休公務員,由於身份尷尬,所以不經常採訪。姐姐的工作很繁忙,大約每個月探訪一次。我知道爸爸承受了很大的壓力,他已71歲,踏入退休享福的階段,仍然要擔心我在這裡的一切,擔心我的刑期,擔心我兒子,每星期要抽時間探我及入物資給我。
家人為我付出了很多,每次探訪望着爸爸老態龍鍾的體態,都感到非常痛心及內疚,很後悔以前沒有好好珍惜與家人相處的時間。我被還柙於此,没法陪伴兒子成長,沒法照顧年邁的父母,我唯一可以做的是照顧好自己,不讓家人擔心,日後會更加珍惜與家人相處的機會,會盡力把最好的給家人,好好報答他們為我付出的一切。
自我反思
儘管我已適應了這裡的生活,但家人的支持及鼓勵非常重要,是我堅持下去的動力,我明白要接受及放下過去,努力面對現況,才會令自己心境和情緒比較平和,時間比較容易過。
參加這個「禁毒計劃」,我獲益良多,透過分享自身經歷,提醒在外的年青人不要行差踏錯。在收柙期間,我報讀了多個課程,努力增值自己,並在牧師的引導下嘗試參加聖經班,透過閱讀聖經、祈禱、傳福音、靈修,尋回內心的平靜。信仰改變了我,讓我認識神。
曾經我因為擔心自己的案件和家人經常感到煩燥、不安,但現在有神的帶領,將一切都交託給神,使我心境變得平和,我相信神會帶領我走正確的路。
我在這裡認識了很多人,無論是毒品案,還是犯其他罪行,我都會分享自己的經歷,提醒他們要懂慎選擇朋友,要分清是非黑白,不可以太容易相信别人。即使是認識時間很長的朋友要求你幫忙,也要經過深思熟慮。如果像我這樣盲目相信朋友,需要付出很大的代價。
律師說我的案件量刑指引是12-15年,扣了認罪的三分一和監房的假期的三分一,都要坐六年。因為一時心軟而失去自由,失去寶貴的青春,失去和家人相處的時間,希望大家不要跟我一樣犯錯。
出獄後,我會遠離以前社交圈子的朋友,改過自身,好好報答家人,陪伴兒子成長,做一個對社會有貢獻的人。
注:此帖文為三封信的合集,經過編輯以提高故事的可讀性和清晰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