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人在香港出世,今年37歲,大專程度,是家中的大女兒,家中有父母,妹妹,外公,外婆,舅父,舅母。因父母工作關係,從嬰兒時期已經是與外公,外婆及舅父同住。所以我與外公外婆關係特別深厚。
其後在2009年就投身地產行業,直到2011年結婚。2012年誕下我唯一的兒子。在2019年與我的前夫正式分居,兒子是我們共同撫養。
我與案中另一被告當時同居男友屬同一間地產公司。他是我的上司,但由於疫情關係,我們先後被勸喻離職。在離職後,我在一間西餐廳做兼職侍應,維持日常家中開支,而他因為這次的離職中日在家中悶悶不樂,酗酒及賭博。
因為這樣,他已經把它的錢以及我的積蓄也用得所剩無幾,但由於他的酗酒非常嚴重,我們時常在家中吵架及被他虐打,導致曾被鄰居報警數次。所以,我都很怕他。
因為房子是我名字租賃的,我自然無法脫罪。那時我才知道他之前是騙我晚上工作,實際是他去販毒。
在2023年6月的時候,他因為吸毒而被捕,入了醫院一星期。這次是我初次知道他染上了此惡習。保釋出院後,回家與我大吵一場,又再一次對我動手,我非常害怕。但因為我是一個從不吸毒的人,知道他當時的精神狀況受毒品影響,所以我沒有再與他爭吵下去。
然而,每天我都去做兼職,每晚都早出晚歸,回家後亦發現她常常不在家裏,於是又再一次與他吵架。他說是晚上去工作,叫我不要罵他,以及他答應我一定會戒毒。那時我相信他,因為我知道他很擔心入獄,所以我當時認為他會決心改過。
結果在2023年9月11日,那天我放假,晚上他說有空與我外出吃晚飯,叫我在家中等他回來一起去吃晚飯。於是,他回來梳洗後就一起外出。一般外出他都習慣不會有隨身袋,車匙,銀包,手提電話都習慣放我袋中。我也不會特別查看他放了什麼。
與他一起出門時,我們步行不夠20秒就有10多名警員撲向他。那時,我還未清楚是什麼一回事。結果,我旁邊有一位女的便衣警員及一位男的便衣警員向我出示證件,我才知道原來他不是得罪人,女便衣叫我打開手袋,將所有物品拿出來,我才知道原來他有把毒品放在我手袋,結果再被帶回家中搜屋,亦在家中搜出毒品。那時我才知道他之前是騙我晚上工作,實際是他去販毒。
由案件發生至今已有兩年七個月在羅湖懲教所。直至被還柙後,我與他正式分開。
我非常怨恨我自己為什麼那時不決心與案中另一被告分手,為什麼不在他虐打我時報警求助,為什麼自己信了他一次又一次,結果令到自己今天犯下如此嚴重錯誤。我亦錯過了兒子的升中派位,以及他多次領獎的重要時刻。身為一個母親,我做了壞的榜樣,我亦知自己愧對父母對我的養育之恩,令到他們每一位都痛心欲絕。
在還柙期間,我每天都十分想念我的家人,特別是我的外公,外婆及兒子。我對他們非常之內疚,因為要一對80多歲的老人家為我操心,長途跋涉來到羅湖懲教所探訪我,還要每天到老人院照顧行動不便及患上腦退化的外公,我真的很怕有天他們等不到我。
幸好,他們時常來探望我,給予我很多支持和鼓勵,特別是我告訴他們,我在這段時間找到了我的信仰,他們還說待我出去後可以陪我一起到教會活動,我真的很感恩。
尋見上帝
幸好,在獄中認識了其他的還柙人士,他們鼓勵我學習一些以前從未接觸過的學「聖經」!亦教我學會了禱告。這段時間的經歷,令我深深感受到自己的軟弱和生命中需要被修正的地方,也讓我清楚明白自己過往的疏忽與錯誤,對家人帶來很大的困擾與傷痛。這次事件令我深深反思自己的生活方式和選擇,也讓我重新看見家庭的重要和責任的重量。我更加體會到自由的可貴。
我知道自己必須改變,也願意在未來的日子裏,以更負責任,謙卑,正直的方式生活,遠離可能令我偏離方向的人和事。我也願意接受任何有助我改善生命的輔導和指引。我希望藉着上帝的慈愛與力量,真正改過自己,重新做人,再不讓家人因我而擔憂。謝謝你們抽時間看我的信件。




